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至时间为2016年12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遴选或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遴选或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2月29日在合肥先锋网(http://www.hfxf.gov.cn)、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hhfld.gov.cn)、合肥市公务员局网(http://gwyj.hefei.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发布遴选和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整个遴选和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合肥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有关遴选和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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