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10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池办秘[2016]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备符合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适量承担教学任务;
3.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为10名,不纳入编制管理,具体招聘条件为: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7日09:00至8月11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12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或中国农业银行卡。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45元/人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高职教育、管理、人文、时政、公文写作等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8月16日9:00至8月18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加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及以上可享受加分)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须满2年及以上)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于8月21日携带相关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911室,联系电话:0566-3211903)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池州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在笔试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2、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结构化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外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法单位劳动纪律、总体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700元/月),另加辅导员考核工资,课时奖励。按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其它福利待遇参照学院同等人员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档案关系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人才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联系电话:0566-2092446(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考务电话:0566-3211903(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