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公安局招聘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松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宿松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辅警岗位,计划招聘50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宿松县常住户口;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大专院校毕业生;

(五)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

(六)限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重不低于60公斤。

三、不得应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身体裸露部位有纹身;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警务辅助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已在宿松县公安局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hsspta.gov.cn:8081/)。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8时至2018年7月 20日下午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

登录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宿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时由县公安局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完成报名阶段的其他工作。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23日17时前可登录宿松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

4、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②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于2018年7月24日8:00至18:00进行。

2、资格审查由宿松县公安局邀请人社等部门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地点:宿松县公安局特警大队一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4张。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俯卧撑。

2、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体能测试达标的,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成绩将一同公布。

3、面试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由县公安局委托相关单位从面试人才系统临时抽取。

(五)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核定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

2、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公布上一科目成绩时一起公布。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由宿松县公安局邀请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实施。

(七)聘用

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到宿松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五、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参照特警大队现有辅警薪酬标准执行,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养老等社会保险。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556—7636071 17755667770(陈)

0556—7636040 18725533168(刘)

宿松县公安局

2018年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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