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计划数30名(见附件1),主要从事司法辅助业务和区人民法院安排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见附件1);

5、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其他单位或组织开除、辞退、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8年11月29日起贵池区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人才网(http://www.ahczhr.com/)、贵池区人民法院网(http://gcq.cncourt.org/)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联系电话:0566-3214808)。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持如实填写的《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2)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6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已被单位聘用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45元/科/人,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收取面试费80元/人,在领取面试通知时缴纳。

3、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计算机速录测试或体能测试准考证。计算机速录测试和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计算机速录测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领证地点均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管理岗位A类、B类工作人员采取计算机速录测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管理岗位C类工作人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计算机速录和体能测试

(1)计算机速录主要测试速录能力。速录成绩每分钟不少于90个字,正确率不低于90%者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基础体能,共三项。三项均达到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具体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

计算机速录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

计算机速录测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1)报考管理岗位A类工作人员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2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

(2)报考管理岗位B类和C类工作人员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试卷满分为120分(其中法律知识占3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线,即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线,即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辅助人员的招聘条件。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政法系统烈士、因公牺牲干警的配偶、子女及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管理岗位A类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管理岗位B类和C类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200元,根据年终业绩考核情况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奖励,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标准按工资的12%)。上述所有人员每月补贴交通费100元,工作日单位免费提供午餐。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两年(两年内不擅自辞职、调离等)。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区人民法院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民法院 0566-2217025

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0566-3214808

监督电话: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组 0566-221715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18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计划表 (共30名)

附件2: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docx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x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

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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