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池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加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按《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公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一)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7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13日(周三)至6月15日(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为提高复审工作效率,不同职位的考生尽可能按以下日程安排参加复审,若有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月15日。

6月13日:审核贵池、石台、东至乡镇机关招录职位(150032-150038、150054-150056、150058-150061、150083、150085-150092);

6月14日:审核青阳乡镇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地税系统招录职位(150046-150050、150029、150081、150117-150132、150134-150140);

6月15日:审核剩余招录职位。

三、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地址: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须如实、完整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证件材料,具体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盖章)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盖章,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盖章)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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