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对县卫计委下属乡镇基层卫生院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简化程序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8名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2018年下半年休宁县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方式
采取“专业面试+考察”方式进行。专业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能力、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及医学相关知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9月26日起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休宁县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