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2014年10月前入党)。

5、参加工作4年以上(2013年10月前参加工作)。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任职试用期未满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低于4:1,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选拔职位数或取消选拔。

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18日

报名地点:桐城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委党校南楼二楼209室)

报名材料:推荐报名表(可通过桐城政府网、桐城先锋网下载,填写后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单位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表(可通过桐城政府网、桐城先锋网下载,填写后单位盖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等材料

2、初选

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在综合分析比较个人知识层次、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和履职情况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按2:1比例确定参加能力素质测试人选。

3、能力素质测试

能力素质测试于10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等。根据测试成绩高低,按1.5: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并与考察对象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5、研究决定及任用

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突出人岗相适度和工作胜任度,研究提出各职位建议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任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竞争性选拔的具体工作。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6127525

原标题:桐城市采取比选方式选拔科级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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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庐江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6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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