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拔方式
采取各村推荐的方式。
三、选拔职数和待遇条件
全镇共选拔10名扶贫专干,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享受工资待遇2000元/月(其中: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另缴纳养老保险(个人承担自交部分),表现优秀的扶贫专干以后优先作为村两委副职干部人选。
四、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excel、word办公软件。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三)热爱农村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从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中共正式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扶贫专干选拔人选:
(一)属下列触犯刑律条规的:近三年内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管制以上等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有犯罪嫌疑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二)在所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三)其他不适宜选拔任用的人员。